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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门一中“学生成长导师制”工作方案

来源:石门县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:2018-01-1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一、指导思想

学生成长导师制是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。成长导师是学生思想上的指路者、学业上的引导者、情感上的守护神、生活上的勤务兵。学校倡导全校教职员工人人做学生成长导师,解决学生生活困难,帮助学生远离心理困惑,让每一位学生阳光快乐,健康成长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领导小组

组长:侯宏泉

副组长:廖其法、杨军、唐汇元、向言振、蒋文化

下设“学生成长指导中心”

中心主任:周常元

中心副主任:田乐、熊太平、覃健健

中心指导老师:冉超平

二、工作要求

1、全体任课教师必须担当学生成长导师,欢迎其他教职工踊跃参加。

2、成长导师和受导学生坚持自愿原则和双向选择原则。成长导师重点关注心理、思想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。

3、所有导师需先向学生科提出申请,填表备案,期末撰写导师总结按时上交学生科。

4、成长导师要把握“四导”核心策略,即思想上引导、学业上辅导、情感上疏导、生活上指导。成长导师要在学业、道德、心理、生活等方面深入、充分、全面的教育和引导学生,对学生实施亲情化、个性化、一对一的帮助,深入学生心灵深处。每月主动找学生谈话至少一次,特别是在学生遭遇挫折或面临心理困境时要倾情相助,每学期登门家访(或电话家访)一次,每学期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一件。

三、考核奖励

1、申请班主任首先必须是学生成长导师。

2、在职称评定量化计分中,担任学生成长导师者计1——3分。

3、担任学生成长导师作为学校任课教师所有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。

4、学校每学期评选优秀成长导师并通报表彰,优秀成长导师享受校级优秀奖励待遇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石门一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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