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门一中教育教学巾帼示范岗评选方案
为了调动女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,使广大女职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,特在我校开展教育教学“巾帼示范岗”活动。
一、类别与奖励名额
评选分为A1,A2,A3三种类别,A1类:高考科目教师岗,A2类:短线科目教师岗,A3类:行政、服务岗。共评选巾帼示范岗4个,其中A1类3个,A2与A3类共1个。
二、评选表彰时间
以年度为单位,每年“三八妇女节”前夕评选表彰。
三、参评资格
1.所有在编在岗女教职工。
2.家庭和睦,家风优良,家庭成员没有受违纪违规处罚。
3.严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无师德师风问题,当年度凡受到学校及上级部门处分或通报批评的不得参评。
4.本年度无二级教学责任事故。
4.全年满勤满工作量(婚假、丧假、公差除外)。
5.所教班级前30名学生测评满意率在50%及以上。
6.工作服从安排。
四、评选原则
A1类(高考科目教师岗):在同一学科不得超过两人,不连续两年当选的前提下按得分从高到底排序。
A2类(短线科目教师岗)与A3(行政、服务岗)类: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。由相关科室择优推荐,党委研究审定。
五、评分细则
A1类:高考科目教师岗
1.全学年四次大型考试,按甲等每次+30分,乙等每次+15分,丙等每次记0分,计算出四次考试的均分(跨两个年级任教,评分标准各等级分别除以2)。
2.前30名学生测评,教学满意率达到90%及以上的加10分,满意率达到80%及以上的加5分,满意率达到50%及以上的加3分(以班为单位,任教多个班级的取平均值),高三年级教师以高考前学生测评为参考依据,甲乙丙等分别记10分,5分,0分。
3.教学比武获奖:校级一、二等奖分别+2分、+1分,县级一、二等奖分别+5分,+3分,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+8分,+5分,+3分,省级一、二等、三等奖分别+15分,+10分,+8分。
4.教学课件,一师一优课,微课,课堂实录获奖:县级一、二等奖分别+2分,+1分,市级一、二等奖分别+3分,+2分,省级一、二等、三等奖分别+5分,+4分,+3分,此项记最高分。
5.在本学年度担任行政干部,班主任(在本学年度没有淘汰),备课组长的分别+5分。在本年度担任工会小组长,教研组正副组长,党小组长,青年教师指导老师,温情工作室指导老师的+2分。
6.在当年高考中,任教班级有学生录取清华,北大,香港大学,香港中文大学,香港科技大学的,每人次+3分。所教学生进入全省单科万分之一的,每人次+2分。
7.一学年听课节数不少于规定标准+2分,不达标-1分。
8.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或发表作品、科技小制作:县级+1分,市级+2分,省级及以上+3分(语文,英语指导学生获奖需有高校自主招生资格),此项不累计,以最高级计分。
9.承担学校安排的全校性示范课任务的老师+2分,承担学校安排的调研课任务的老师+1分。
10.参与或主研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+2分。
11.承担期中、期末命题任务且命题符合要求(含对参考答案的要求)者+2分。
12.教案达标率100%+2分,达标率低于95%-2分,优秀教案一次+1分。(以教务科抽查和常规检查为依据)
13.本学年发生教学责任事故,一级责任事故每次-2分。
工 会 教务科
2019年3月3日